离娄下 · 第 06 / 33 章 · 孟子 4B.6
《孟子·离娄下》4B.6: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
孟子拒绝一切挂着礼义之名、实则违礼违义的动作。形式像礼,不等于真是礼;名字叫义,也不等于真合乎义的本质。
孟子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
英文参考译文
Mencius said, 'Acts of propriety which are not really proper, and acts of righteousness which are not really righteous, the great man does not do.'
重点修订页
人工补强的解释层
核心问题
为什么孟子说,大人不做“非礼之礼、非义之义”?
直接回答
因为礼义不是靠外壳命名就成立的。若一个动作虽然照着礼的样子、义的名义去做,却违背了礼义真正要守住的关系和尺度,它就不值得大人去做。
第一性原理
概念的名字不能代替概念的内容;真正的判断,要看一个行为是否兑现了它自称的实质。
为什么重要
这章能直接补强整站对伪礼、伪义、形式主义与道德包装的解释,也适合现代读者检索“形式像对,为什么本质仍错”。
延伸阅读
这章在做什么
这章是《离娄下》第 6 / 33 章,最直接的进入线索是“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放回全卷,它讨论的是观人、礼与关系治理,并可与浩然之气互相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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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卷语境
《离娄下》围绕看人、处关系和礼的节制展开许多具体判断。
关联主题
引用提示
不要把它读成空泛的道德高调。孟子在这里划的是辨伪标准:像礼不等于礼,像义不等于义。